根据调控指标,预计2021年迎峰度冬期间陕西电网最大用电负荷3550万千瓦。为应对极端情况,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本有序用电方案最大调控负荷计划为1065万千瓦(占最高用电负荷的30%),调控负荷等级按照电力缺口严重程度分为四级:I级(红色1065万千瓦)、II级(橙色710万千瓦)、III级(黄色355万千瓦)、IV级(蓝色177.5万千瓦)。
遇到以下情形时,应启动有序用电方案:因用电负荷增加或电力供应不足,全网或局部电网将在一段时期内出现电力缺口。因突发事件造成电力供应不足,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正常供电能力。市、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依据上级发布的预警,结合本地电力供需缺口情况,适时启动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
按照有关要求,有序用电执行时,应优先保障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重点限制以下用户用电: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按照要求,率先限制“两高”企业用电。在有序用电实施过程中,当本地电力供需缺口小于“两高”企业用电负荷时,有序用电执行范围必须全部为“两高”企业。拥有自备电厂的“两高”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的,按照不低于自备电厂装机规模实施有序用电。
电力用户接到有序用电指令后,应按照指令要求严格落实有序用电负荷压限措施,各地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电网企业要扎实做好有序用电执行监测分析,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用户,由电网企业进行警告,警告后依旧执行不到位的,由电网企业对相关用户采取强制限电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地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备案。
来源:陕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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