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加快新蓄热式竖罐炼镁技术的推广应用

1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山西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变革,实现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力争实现碳达峰目标。

《方案》明确部署,加快新蓄热式竖罐炼镁等低碳工艺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同时提出,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一、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电力、煤炭、钢铁、焦化、化工、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煤炭消费增长得到严格控制,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基本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煤炭消费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取得关键突破,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

二、深化能源革命试点,夯实碳达峰基石

立足山西作为能源大省的基本省情,以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根本,坚持煤炭和煤电、煤电和新能源、煤炭和煤化工、煤炭产业和数字技术、煤炭产业和降碳技术“五个一体化”融合发展的主要战略方向,引深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节能降碳增效三大行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调整,有效控制碳排放的源头和入口。重点推动传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

三、聚焦重点领域突破,打好碳达峰攻坚战

统筹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原料工艺提质、清洁能源替代等源头治理,开展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三大行动,优化存量排放,控制增量排放,切实推动重点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实现安全有序达峰。重点推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在“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方案中,提出加快新型稳流保温铝电解、铜连续熔炼、蓄热式竖罐炼镁等低碳工艺装备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能源高效利用。提升有色金属生产过程余热回收利用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常态化监管。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耗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坚持“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淘汰落后、先立后破”,新扩建钢铁、焦化、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政策,深入挖潜存量项目。严格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能耗准入标准。积极推进“两高”项目开展碳排放环境评价试点工作,指导“两高”项目密集的产业园区在环境评价中增加碳排放情况与减排潜力的分析,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  

四、大力推动精准赋能,助力实现碳达峰

开展循环经济助力、科技创新赋能、碳汇能力提升、全民参与四大行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支撑实现碳达峰目标。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科技创新赋能碳达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

《方案》要求推进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以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为目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赤泥、共伴生矿、冶炼渣、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动建设一批国家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方案》提出,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企业文化,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在绿色产品设计、绿色材料、绿色工艺、绿色设备、绿色回收、绿色包装等全流程实施工艺技术革新。鼓励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绿色管理制度体系,参与绿色认证与标准体系建设,主动开展绿色产品认证,激励绿色低碳产品消费。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重点用能单位要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动构建内部碳排放管理体系,推进节能降碳。符合规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按照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建立完善山西省碳排放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能力建设,夯实能源统计基层基础,强化能源消费数据审核,科学编制能源平衡表。探索建立省级温室气体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山西省重点领域碳排放核算与跟踪预警体系框架。建设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监测体系,推动重点企业日常碳排放监控和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率先开展太原国家级碳监测评估试点。

《方案》还提出,完善财税金融及价格政策,加大财政对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和技术研发等支持力度。

(尚镁网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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