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绿色发展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有色金属企业,经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党组研究,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以解决水、气、危废、矿山生态修复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促治,以改促建,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和全流程系统化管控,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能力,争做有色金属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主力军、引领者”,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中铝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引领,系统整改。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作为检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标尺,作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系列决策部署的一场“大考”。以表象问题整改带动根本问题整改,通过现象看本质,既解决表象的环境污染问题,更下大力气解决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发展理念和体制机制上的深层次问题;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问题整改,全方位调动各方面的整改资源,加强整改工作协同力度,对整改任务进行系统谋划,分阶段、分步骤制定整改措施,创新整改方法,提升整改标准,传导整改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全面抓整改的整体合力。通过系统性的整改,对现有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流程进行改造,再造具有自我完善和提升功能、能够实现永续发展、富有中铝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新流程、新模式、新体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改。对照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以下简称《督察报告》),以问题为导向,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剖析根源,靶向聚焦,精准施策,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长期整改;以问题为鉴,对照问题补短板强弱项,举同类问题之一反自我之三,举行业问题之一反自我之三,举历史问题之一反自我之三,做到彻查彻改、真查真改、严查严改。
(三)坚持责任压实,从严整改。集团党组组织引领,部门、战略单元和实体企业主动作为、全力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协同整改的责任机制。坚持精准施策,对存在问题一案一策,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注重整改可行性和实效性,确保问题整改有力;坚持系统思维,既梳理出当前存在问题的清单,精准整改,更注重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突出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环境治理、管理水平和绿色发展能力;坚持从严整改,深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重要性、长期性的认识,在集团上下形成“督察问题整改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的共识,严格问题整改的责任分解、整改过程的监督督察、整改完成的验收销号、整改不力的追责问责等环节,攻坚克难,真刀真枪抓整改;坚持人民至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用看得见、摸得着、体验得到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工作目标
(一)督察反馈意见全部整改到位。集团上下从提高站位、转变观念改起,提升认识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脱鞋下田”抓整改。针对《督察报告》中指出的27 项具体问题,集团制定了204条整改措施,2021年底前整改措施完成率不低于60%。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群众举报件330件,目前已办结179件、阶段办结151件,2022年底前集团承办问题完成率100%。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底,全面完成国资委下达的第六任期生态环境保护指标计划,主要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同口径持续降低,矿山复垦应复尽复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合规处置率达到100%。新建氧化铝企业综合能耗,2021年末完成0.278吨标准煤/吨,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十四五”末完成0.275吨标准煤/吨;对进入大修期的电解槽全部实施节能改造,电解槽原铝液交流电耗降到12745kWh/t以下,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存量氧化铝企业综合能耗,2021年末完成0.348吨标准煤/吨,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十四五”末完成0.345吨标准煤/吨;存量电解铝企业原铝液交流电耗,2021 年末完成13223kWh/t,“十四五”末完成13180kWh/t,达到行业平均水平。
(三)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真正建立。致力于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持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体系,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大生态环保格局。积极整合集团技术、人才等优势资源,加大绿色工艺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做强节能环保战略单元。把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贯穿规划、投资、科研、生产、发展的全流程、全周期、全产业链。“十四五”末,真正构建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模式,努力在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上、技术上、标准上引领有色金属行业的绿色发展。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1.真学真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心怀“国之大者”,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绿色发展引领,增强法治观念,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不断提高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全过程,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价、问责、改进机制,形成中铝方案;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性,由表及里,由点到面,补齐短板,整体提升,发出中铝声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力推动绿色发展,展示中铝形象;提高视野,以开放的姿态对标世界一流,吸收先进绿色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讲好中铝故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诠释中铝担当。
3.明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与企业发展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坚持环境保护与企业发展同时发力、同向前行。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完善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晰集团总部、战略单元、企业各层级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职能职责;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各层级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选强配齐环保专业管理人员,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完善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清晰”的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体系。
4.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问责。本着“补强、立新、从严”的原则,完善集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构建督察、考评、问责“三位一体”的考核问责体系。综合运用绩效考核、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履责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到位、突发环境事件、违法违纪行为(含环保行政处罚、负面舆情)的问责力度;发挥环保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年度生态环境绩效考核方案》,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对战略单元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权重增加到5%,强化对直接责任人员、负主要领导责任人员的精准考核力度,形成有导向、可测量、严考评的精准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集团内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实督察专业力量,创新督察方式方法,加大跟踪追溯力度,通过严督严察、常督常察,督促企业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知法懂法守法,知责履责尽责,形成生态优先的行动自觉。
(二)推动绿色发展,激发内生动力
1.优化调整产业布局。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集团“十四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重要内容,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抓住集团“十四五”转型发展的契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创新驱动,深度谋划全区域全产业链发展走向,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加快构建绿色发展新格局。积极推进产能向绿色能源洼地转移,充分利用水电、核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优化能源使用结构,从源头上提高绿色发展能力和水平;做好氧化铝产业结构调整,统筹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对氧化铝企业污染防治形势、资源保障、生产成本等进行全面对标分析,深入实施“两海战略”,加快推进国内港口氧化铝布局,打造区域全产业链集群,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2.严格投资项目管理。树牢法律意识,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权威性和规章制度严肃性,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集团全员生态文明意识,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修订完善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强化相关决策(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合规性前置审查,做到不合规的决策(项目)不上会研究、不启动建设;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的具体要求,做到环评手续不完整不开工,环保设施建设不到位不投运,对“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的现象严格责任倒查;加强电解铝产能指标管控,系统梳理电解铝项目产能、产量,将落实电解铝产能置换指标作为新建项目开工前置条件,严格审查电解铝新增产能项目指标来源,杜绝违规新增电解铝产能;对外并购重组项目严格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尽职调查,将绿色发展能力作为并购重组项目的必要评价指标之一。
3.积极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宣示,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部署,主动作为,加快谋划集团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集团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深入研究碳排放交易规则,积极参与全国有色行业碳市场建设,建立健全集团碳排放管理体系,全面准确摸清碳资产家底,修订《集团碳资产管理办法》,系统部署推进碳资产管理工作,为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中铝贡献。
(三)树立结果导向,整改突出问题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废气、废水、工业固废等综合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压实各战略单元在问题整改工作中的主体职责,靠前研究督办,确保各项问题在整改时限内整改到位。
1.深入推进废气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铝、铜冶炼等工业炉窑废气提标改造和无组织排放治理为重点,加快相关企业废气治理步伐。中铝股份完成中州铝业熟料窑超低排放改造和焙烧炉提标改造。中国铜业完成云南铜业富民薪冶五华分公司浸出车间烟尘和硫酸锌蒸发浓缩工序无组织排放治理;完成云铜锌业回转窑渣池烟气无组织排放治理。
2.持续推进工业废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聚焦工业废水“零”排放和矿井涌水达标排放,完善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中铝股份完成贵州分公司龙头山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能力提升改造,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青海分公司厂区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完成重庆分公司赤泥库渗滤液回收利用工程,解决赤泥库碱液渗漏问题。中国铜业完成斗南锰业白姑矿段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矿井水稳定达标排放;完成郝家河铜矿菠萝依箐尾矿库221立方米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建设。中国稀有稀土完善广西稀土各矿山废水处理设施和监测、观测设施建设,确保废水处理设施连续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依法合规处置固废危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着力于固废危废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强化全过程合规管理。中铝股份制定山东华宇、广西分公司、甘肃华鹭历史遗留电解槽大修渣等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并加快实施;进一步系统研究电解槽大修渣等危险废物减量化处置、循环再利用的技术路线和标准,实现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利用;继续研究赤泥资源化技术。相关战略单元要持续加强对各类危险废物的监督检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加快已停运尾矿库的闭库进程,有力、有效控制环境风险。
4.加快矿山生态修复进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的原则,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贯穿资源开采的全过程,明确监管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督察督办,提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水平;认真落实国家关于矿业权与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叠区范围内一律停止勘查、开采生产活动的规定,杜绝越界开采,加快复垦、复绿生态修复进程,恢复林地和地表植被。中铝股份完成中铝矿业郑州地区应复垦矿山的修复;完成交口铁金村铝矿等5个采、探矿权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叠问题的整改。中国铜业完成铜厂沟铜多金属矿等13 座矿权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叠问题的整改。
(四)立足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1.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结合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改革,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体系,完善集团生态环境管理责任机制、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应急管理机制、监督检查(督察)机制、考核问责机制以及公众参与机制等。2021年年底前,修订完善集团《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委员会工作规则》《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办法》等管理制度。战略单元和实体企业根据集团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加大规章制度“废、改、立”力度,推动建立健全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2.大力开展绿色技术攻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根本出路就在于创新,关键要靠科技力量”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创立科技创新平台,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集团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一线员工创新创造活力,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资源化处置利用等方面先进的科技新成果,夯实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科技支撑。围绕集团产业特点,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动力,以现有节能环保业务为基础,以市场化为导向,加快绿色技术的研究和集成,开拓绿色产品实体经济,形成有色产业绿色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推动赤泥减量化、资源化,加大电解槽大修渣资源化和稀土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在二次铝灰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上取得突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团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和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其他领导和战略单元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整改督办、调查处理、宣传报道四个专项工作组和技术专家组。各战略单元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战略单元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每项整改问题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和督导责任单位,每项问题细化若干整改措施,每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实施单位,每项问题和每项措施均明确具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从严压实整改责任,务求整改实效。明确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并制定整改销号管理方案,严格整改销号流程,严把整改销号标准,严禁整改走过场。
(二)建立督办机制。建立集团领导包保联系点制度,9名集团党组领导共包保联系14家企业,亲自督导督办,推动重点问题限时整改到位;集团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集团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调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纳入集团A类重大事项清单,进行重点督办,专题研究推动;持续深入开展集团内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建4-6个督察小组,下沉实体企业,对整改问题现场复核、专项督察,既督整改措施、整改进程、整改效果,更督领导重视程度、部门协作力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做到重点问题不查清、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群众不满意、长效机制未建立“五不放过”,确保问题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各战略单元建立相应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做到整改工作沉底见效。
(三)注重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强化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形成企业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主动抓,专班推进、专项推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凝聚起各方抓整改工作的合力。切实加强集团对整改工作的考核评价,将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管理层级经营业绩考核和职能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情况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工作开展不力、问题整改不力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职务。
(四)严肃责任追究。精准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以实绩论英雄。加强正反典型案例的通报教育,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机制、好经验,通报表扬先进典型;调查剖析工作推进、问题整改不力的原因,及时曝光负面典型。集团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对生态环境损害事件中涉及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是否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开展审查调查,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督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不快和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五)主动接受监督。自觉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信息披露及公开制度。在问题整改过程中,积极主动与企业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沟通汇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技术把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整改工作理念,实行开门整改,问效于民,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按要求及时通过中央有关新闻媒体、国务院国资委和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集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实效接受全民监督检验。
附:
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
(点击阅读原文,可在中铝集团网站下载阅读)
(来源: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尚轻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