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7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在官方公报上发布2021年第199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葡萄牙语:chapas pré-sensibilizadasde alumínio para impressão off-set)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征税如下: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乐凯华光印刷科技有限公司(Lucky Huaguang Graphics Co., Ltd.)、爱克发(无锡)印版有限公司(Agfa Wuxi Printing Plate Co.,Ltd)、成都新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Chengdu Xingraphics Co., Ltd.)、重庆华丰印刷材料有限公司(Chongqing Huafeng Printing Material Co., Ltd.)、艺巴萨印刷设备(嘉兴)有限公司(Ipagsa Printing Equipment(Jiaxing))、上海强邦印刷器材有限公司(Shanghai Strong State Printing Equipment Ltd.)、上海众鹤国际贸易有限公司(Shanghai Upg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Ltd.)、山东智能设备有限公司(Smart Equipments Limited)、浙江康尔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Konita New Materials Co., Ltd.)的反倾销税均为2.09美元/公斤,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35美元/公斤;美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1.58美元/公斤;欧盟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2.38美元/公斤;英国(2020年12月31日脱欧后,继续2015年3月5日原审反倾销措施)所有生产商/出口商为2.38美元/公斤;中国台湾地区生产商/出口商Top High Image Corporate为0、Angel Star (T.P.) Co., Ltd.和Graphic International Printing Material Co.,Ltd. 均为0.19美元/公斤、Maxma Printing Co., Ltd为2.36美元/公斤;中国台湾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2.36美元/公斤。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701.30.21和3701.30.31。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4年2月25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含英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3月5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具体征税如下:中国为2.09~2.35美元/公斤、美国为1.58美元/公斤、欧盟为4.80美元/公斤、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为5.86美元/公斤、中国台湾地区为0.19~10.97美元/公斤。2020年3月5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13号公告称,应巴西企业IBF Indústria Brasileira de Filmes S.A.和Agfa Gevaert do Brasil Ltda.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美国、欧盟(含英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铝制预涂感光平板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7月~2019年6月,损害调查期为2014年7月~2019年6月。
(编译自:巴西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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