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钢金属收购云海金属股权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做出审查决定……

尚镁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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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云海金属发布“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得知宝钢金属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824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宝钢金属有限公司收购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告还介绍了此事的相关背景。“云海金属”于20221017日与宝钢金属在江苏省南京市签署了《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宝钢金属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云海金属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6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 111042万元,宝钢金属根据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认购云海金属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认购数量为6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若相关事项顺利完成,宝钢金属将持有公司152,499,155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1.53%;公司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梅小明持有公司116,559,895股股票,持股比例为16.45%。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宝钢金属,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

云海金属在本公告中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或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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