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陕西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根据生态环境部消息,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督察对象为黑龙江、贵州、陕西、宁夏四省(区)。尽管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发展基础截然不同,但四省(区)发展均需要严格符合重大国家战略,推动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落地生效,确保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12月4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陕西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进驻动员会在西安召开。督察组组长刘伟平、副组长邱启文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陕西省委书记刘国中进行了进驻动员。

 


刘伟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亲自指导推动,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成为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的根本遵循,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今年以来,在出席多次中央和国际重要会议,以及每到一地考察调研时,都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反复强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战略定力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这一重大改革举措,在每个关键环节、每个关键时刻,都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保持严的基调,该查处的查处,该曝光的曝光,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并强调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


刘伟平强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关键举措,要立足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把握好督察方向和重点。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办理情况;陕西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特别是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重大国家战略实施中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情况;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上一轮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刘国中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记秦岭违建事件教训,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坚决落实中央督察组安排,配合好中央督察组工作。要狠抓问题不放,主动认领督察指出问题,全面抓好自查工作,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有利契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秦岭、黄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等生态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根据安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专门邮政信箱受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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