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支持滨州市加快培育先进制造铝产业集群!严控新增铸造产能不搞“一刀切”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884号建议的答复

沈志强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山东滨州发展高端铝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支持滨州申报国家级先进制造铝产业集群

经过多年发展,滨州市已形成包括“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铝材及铝制品精深加工—再生铝”等各环节的完整产业链条,拥有魏桥创业、创新金属等大型龙头企业,境外铝土矿资源稳定供应,氧化铝、电解铝产能规模国内领先,下游加工涵盖铝挤压、轧制及锻造等,汽车轻量化零部件、建筑铝模板等精深加工产业不断延伸,集群式发展模式已经初步形成,具备了建设高端铝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基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部署,自2019年起,我部启动了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通过竞赛方式遴选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作为培育对象,有力推动了相关地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等原材料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培育先导性和支柱性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十四五”期间,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促进原材料行业集群化发展,打造一批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结合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等相关工作,积极支持滨州市参与集群竞赛,聚焦细分优势领域,推进产业由集聚发展向集群发展全面提升,加快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

二、关于严控新增铸造产能不搞“一刀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推动铸造产业规范发展和转型升级,2019年6月,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要求切实做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产能置换等工作,提出在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的前提下,重点区域可以新建或改造升级高端铸造建设项目,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区域地区建设绿色铸造产业园。2019年9月,指导中国铸造协会编制并发布《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 0310021-2019)团体标准,规定了铸造企业的建设条件与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装备、能源消耗、环境保护等规范条件,加快推进铸造行业规范发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督促指导地方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不搞“一刀切”,推进产能置换科学实施,推动铸造产业转型升级。

三、关于支持滨州铝产业项目建设发展

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我部修订发布《铝行业规范条件》,并组织开展行业规范管理,在满足绿色、安全、高效生产的同时,鼓励企业从管理体系、智能制造、技术创新等方面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山东鲁北海生生物有限公司被纳入第一批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组织实施行业规范管理,鼓励滨州市铝相关企业参与行业规范条件申报,多部门协同支持规范公告企业发展,促进生产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

感谢对我国铝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010-68205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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