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鼓励类铝企业可享15%优惠税率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1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发布,自20213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为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 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制定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即根据西部各省(区、市)实际适当增加的条目,分省列举,仅在相应省份适用。在符合市场准入政策的前提下,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执行。《目录》作为西部大开发产业政策的重要文件,与西部大开发财税、金融、投资、土地、人才等政策协同发力,共同构成了促进西部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体系

 

       据尚轻时代了解,《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有8个西部省区明确将铝及铝合金项目列为西部新增鼓励类产业,包括重庆、贵州、宁夏、云南、甘肃、新疆、广西、内蒙古。其他省区新增鼓励类的产业中,也有涉及汽车、电子、装备、建材、机械等产业与铝间接相关。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都已经将很多铝项目列为鼓励类项目,因此能被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项目会比较多,相关西部铝产业链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是西部大开发的重要政策之一。《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界定了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的产业范围,是企业能否享受该政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尚轻时代建议相关西部省区的铝产业链企业,好好研读下国家政策,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也要在今后的铝产品开发和产业延伸中,在吸引外商投资中,遵循国家政策指引,利用政策红利,找对项目方向。

   

现将该项政策中与铝行业直接相关的内容摘录如下:

 

    一、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

   (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国家发展 改革委令 2019 年第 29 号)中的鼓励类产业。

       据尚轻时代查询,目前在这一目录中被列入鼓励类的铝项目比较多,包括再生铝、赤泥综合利用、高强高韧、耐蚀铝合金、高速列车用铝合金、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轻量化新材料铸件、锻件、汽车、能源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军工、海洋工程装备关键铸件、锻件、铝合金紧固件和精密紧固件、汽车轻量化铝合金材料应用等。此外,《目录》中的其他行业也有较多涉及铝及铝合金的项目。

 

   (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 年版)》(国家发展 改革委、商务部令 2020 年第 38 号)中的产业。据尚轻时代查询,目前在这一目录中与铝直接相关的项目包括:

       从磷化工、铝冶炼中回收氟资源生产;轻金属复合材料,散热器用铝箔,中高压阴极电容铝箔,锂电池电极用铝箔;大断面、复杂截面铝合金型材;铝合金精密模锻件;泡沫铝;航空、航天、船舶、汽车、摩托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研发、制造(专用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摩托车铝合金车架等);轻金属半固态快速成形材料及其产品研发;.用于包装各类粮油食品、果蔬、饮料、日化产品等内容物的金属包装制 品(应为完整品,容器壁厚度小于 0.3 毫米)的制造及加工(包括制品的内外壁印 涂加加工);铝工业赤泥综合利用设备开发、制造等。

 

     二、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按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列,原则上适用于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生产经营的内资企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如所列产业被国家相关产业目录明确为限制、淘汰、禁止等类型产业,其鼓励类属性自然免除。

 

现将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的涉及铝业的项目摘发如下:

 

(一)重庆市

铸锻轻合金材料

再生铝、铝加工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三)贵州省

铝及铝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四)云南省

有色金属产品开发及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七)甘肃省

废钢、废铜、废铝以及稀有金属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九)宁夏回族自治区

高性能铝合金产品开发及生产

(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高纯铝生产及其深加工,铝基结构材料、变形材料(高性能合金、航空航天用合金、型材及配件等)、铝基电子电工功能 36材料(电子铝箔、电极箔、LED 蓝宝石用粉体、半导体、液晶面板、芯片用材料、光伏导电银工粉体等)研发及生产,再生铝及铝的固废循环利用及处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十一)内蒙古自治区

铝后加工产业链配套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十二)广西壮族自治区

铜、铝、钨、镁、锡、铟、锌、铅、锑、稀土等高性能新材料开发及精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

低品位难处理铝土矿综合利用

深度节能(氧化铝综合回收率达到 80%、吨氧化铝综合能耗低于 380 千克标准煤、吨氧化铝新水消耗低于 3 吨)的氧化铝及其制品;

偏析法生产精铝技术,高纯铝生产技术。

 


        (尚轻时代整理编发)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尚轻时代